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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黑龙江做好2018年境内外展会招展工作的通知

2023-09-02 17:48:57

各市(地)商务局,省农垦、森工总局商务局(经贸局),厅机关各处(室),各有关企业:


为充分发挥展会开拓市场的主渠道作用,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展会平台,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,努力提高我省优势商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,我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省商务厅境内外展会参展计划,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。2018年,省商务厅重点举办和支持62个展会项目,其中境内展会 32项,境外展会30项。此外,我厅汇总了由市(地)商务主管部门征求企业意见后上报的、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展会139个,作为我厅支持企业自行参加的展会。现就招展工作要求如下:


一、要高度重视。各市(地)商务主管部门在制定本地境内外展会计划时,要对省商务厅重点举办和支持的境内外展会给予重点安排。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本地2018年境内外展会安排,并在政府指导和支持下,全力做好招展各项工作。


二、要制定方案。各组展处(室)要指定专人负责,制定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,适时开展招展工作。要向企业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计划展会,增强展会信息透明度。要创新组展方式,结合展会要求,重点推出我省优势产业、重点领域的企业参展参会,确保充分利用每一次参展的机会,展示我省企业、行业和商品的形象,提高我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认知度。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,相关政府支持项目的组展、布展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办单位。


三、要注重实效。各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要深入研究展会计划所列展会信息,结合本企业产品特点、销售区域、增长潜力,积极参展,主动开拓国际国内市场,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。要坚决杜绝侵犯假冒他人商标等知识产权现象,同时要增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。展位一经确认,企业不得自行转让,如发现将取消其参加省商务厅组织展会的资格,并对自行参展行为不予支持。


四、要跟踪问效。各组展处(室)要在展览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,负责总结报告展会执行情况。要通过参展数据收集分析、企业调查问卷分析等形式,开展展会绩效评估,跟踪问效。


各项展会的具体组展要求将由组展处(室)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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